(陕商院发〔2013〕137号)
根据陕西省教育厅《关于做好2013年度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》(陕教秘办〔2013〕3号)文件精神,现将我校2012—2013学年度的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:
一、信息公开工作概述
(一)原则
学校坚持“以公开为原则,不公开为例外”对涉及广大师生利益的各种事项及时地予以公告。
(二)主管机关
学校成立了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,组长由执行院长王立新担任,校党政办和党委组织宣传部为执行部门。
二、主动公开情况
(一)信息公开的形式
1.校园网。校园网作为高校最主要的宣传阵地,也是我校信息公开化建设的主要领域,在学校的信息公开化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。截至
2.校园广播台。为了使广大师生更加及时、有效地了解学校的工作动态,校园广播台在党委组织宣传部的领导下,每天分四时段轮回播放校内外新闻动态,形成了一种师生齐心、共同参与和管理学校事务、积极推进学校快速发展的良好氛围。
3.校报。党委组宣部每月对学校的重大新闻和工作进行整理和编辑,月末时统一刊印《陕商院》,分发至各单位。
4.公告栏。2012-2013年度,学校加大了新闻的宣传力度,在北校区的餐厅、浴室、宿舍、南校区广场两边通道等场所设置了公告栏,用以公布与师生切身利益相关事项。
5.其他形式。为了更好地服务于师生,使其了解学校工作最新动态,2012-2013学年学校加大了官方微薄、微信等现代通讯技术的利用,与师生进行深入交流。
(二)主动公开的内容
1.涉及学校各方面事务的300余份文件。主要为规章制度,教学管理与党建工作的重要通知和活动安排。
2.学费、住宿费、教材费等费用的收支情况。学校严格执行国家和省教育厅的有关收费规定,任何人不得私自收取各类费用,定期公告费用的收支情况。
3.学生资助工作与评优评先工作。第一,学校2013年9月至10月在全校范围进行国家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,通过个人申请、班级推选、辅导员初步认定、各二级学院审核和学生资助中心的认定等程序确定名额。第二,10月份公布勤工助学岗位,有意愿的学生按照既定程序予以应聘,通过考核后可上岗。第三,每学年均要进行两次班级评先评优活动,对符合条件的个人,由班级推选、院系上报,公示期满由学校予以表彰。在上述过程中,学校始终坚持公开化和透明化,每个阶段均对产生的结果予以公示,确保师生的监督权与最终认可。
4.与学生利益相关的其他事项。新生报到户籍问题、各种资格证考取的有关通知、学生违规处理的通报等。
5.与教师利益相关的事项。学校视教师为发展的根本,注重教师长远发展,定期发布各种培训信息(如暑期带薪培训)与资格认证通知(职称评审)等,帮助教师提高自身技能,不断为学校的发展提供动力。
6.其他事项。国家的大政方针、各种讲座的通知、疾病预防的通知、招标公告等。
三、依申请公开和不予公开的情况
2012-2013学年度,学校信息公开工作没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。部分法律法规和党纪党规要求保密文件未予公开。
四、依申请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
2012—2013学年度,无此类情况出现。
五、因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、提起行政诉讼或遭到举报的情况
学校设置了问题举报箱、电子邮箱,纪委、党政办定期查看督办。2012—2013学年度,没有收到因信息不公开而引起的起诉和举报。
六、存在的问题与改进措施
(一)存在的不足
由于受建校时间、人力、物力以及校园坏境等因素的制约,学校在信息公开方面上还存在一些不足。具体表现在:
1.机构与制度上的不足。学校没有设置独立的信息科,履行该职能的部门为校党政办与党委组织宣传部,而各部门均有自己的工作职责,因此信息并不能在第一时间公布。另外,学校信息公开的办法尚处于起草阶段,没有正式颁布,没有形成有效的监督与保障机制。
2.公开的范围有待扩展。目前,学校信息公开的范围仅限于日常工作,能够调动教师和学生积极参与到学校建设管理中的信息有待拓展。
(二)改进措施
1.进一步加强《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》的学习,使工作人员认识到信息公开的重要性。随着章程的最终确认,尽快颁布学校信息公开制度,加强信息公开工作队伍的建设。
2.加大资金的投入。学校将不断地完善相关设施,如进一步完善校园网建设、加强校园论坛建设、增加公告栏的数量等,确保信息公开工作有更广阔的基地。
3.扩展信息公开的范围。解放思想,深入调研,将涉及到广大师生利益与需要师生参与的事项全部(除少数不能公布的事项外)予以公告,形成全员共同参与学校管理的和谐氛围。